第245章 打人,就得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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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明俊經常陪沈晴她們來商業步行街這邊逛街,知道哪裏停車位多,直接就開到了附近一幢大廈的地下停車場。筆神閣 m.bishenge.com
商業步行街的人流量,真不是蓋的,用摩肩接蹱來形容,一點也不過分。
他和納蘭珠兒來到入口處,她打電話聯繫同學。
「他們到了,還在找停車位。我告訴他們,我們剛才停車的地方還有空位了。」
「嗯。等等吧!」
一個背着照相機的男子走過來,不停打量納蘭珠兒,上前搭訕道:「小姐,能不能當我的摸特,拍幾張相片?你氣質、身材真是太棒了。」
納蘭珠兒露出憎惡表情:「不要!」
「哎,小姐,別拒絕嘛,有償的,一個小時,一百塊!」
「說了不要!聽不懂嗎?」
「一百五?怎麼樣?就拍幾張相片。這錢多好賺啊?」
顧明俊輕咳一聲,拍拍那個攝相師的肩膀,呶呶嘴角:「滾!」
他這樣子,帶着幾分痞氣,而且面相兇狠,語氣不善,嚇了那人一跳。
「哼!有錢都不賺!」那人抖抖肩,色厲內荏的丟下一句,慢騰騰的走開了。
「還是你厲害!」納蘭珠兒撲哧笑道,「一個滾字,他馬上就滾蛋了!最討厭這種無故搭訕的人了!我上次看新聞,也是在大街上,有個女生被一個自稱是導演的人搭訕,結果被人騙去拍了那種片子。還好她機靈,當機立斷的報了警,不然,她就要被他們勒索一輩子了!」
顧明俊贊道:「你很聰明!很多女生,都過不了金錢這一關。」
納蘭珠兒道:「我知道我要的是什麼。」
顧明俊道:「多少人活一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要個啥!你強過99%的人了。」
這時,閃光燈一閃,相機的快門聲響起來。
還是那個扛相機的,強索不成,居然來偷拍的!
專業相機的快門聲,很響亮,而且關不掉,就是為了防止偷拍事件的發生。
顧明俊一個箭步衝上前,奮起一腳,踢在那人的相機上。
相機是掛在那人脖子上的,他正蹲着身子,舉着相機在拍照呢,冷不防顧明俊一腳踢過來,他下意識的往後一退,一屁股倒坐在地上。
顧明俊踢完一腳,伸手抓住相機,一拉一扯,從他脖子上扯了出來。
他利索的把裏面的相片刪除了,然後用力朝地上一摜。
那相機長長的鏡頭,哐啷一聲,破裂了,光學鏡頭直接砸碎。
顧明俊指着他,冷笑道:「叫你滾,你麻麻批聽不懂是吧?」
「你敢打人?你還敢砸我的相機?」那人爬起來,指着顧明俊道,「你別跑,我報警了!」
顧明俊已經掏出手機,說道:「不用勞煩你,我已經打了110!你騷擾我朋友,還偷拍我們!你這性質很嚴重!我告訴你!我非把你丫的送進去關幾年!」
「你、你、你打人你還有理了?」那人留着一把長頭髮,扎了個馬尾,充藝術家呢,他見顧明俊氣勢凌人,當然有些害怕,但也並沒有跑,朝周圍看熱鬧的人道,「你們看到了啊,等下警察來了,給我做個見證啊!是他砸了我的相機!」
看熱鬧的人冷漠的很,嘻嘻哈哈的,沒有人答應他。
「算了吧?我們走了!」納蘭珠兒拉拉顧明俊的手。
顧明俊道:「等等,把這事處理了再走不遲。」
他一早上,在沈晴那邊受了氣,正沒處發呢!
納蘭珠兒也就不再相勸,站在他身邊。
長發男看看顧明俊,又看看納蘭珠兒,眼珠子轉來轉去,也不知道在打什麼歪主意,他撿起地上的相機:「好啊,我這相機三萬多買的,被你砸爛了!今天你不賠錢,你別想離開!還有,你剛才打了我一下,你也必須賠錢!」
「打你一下?要賠多少錢呢?」顧明俊問。
「起碼得賠我五百!」長發男伸出五根手指。
旁邊的人發出一聲「啊」的驚呼。
這年頭,人均工資本就不高,五百塊錢,算得上蠻多錢了呢!好多打工人,一個月也就大幾百、一千多!
誰料,顧明俊冷笑一聲:「五百?不貴嘛。」
接下來的事,誰也想不到!
顧明俊居然衝上前,照着那長發男的臉,就是一拳!
「五百!都給我記數啊!別記錯了!」顧明俊一邊打,一邊喊。
說完,他左拳又打到了對方臉上,喊道:「一千了啊!」
「你、你、你!」長發男駭然大驚。
「一千五!」顧明俊又是一拳打到他臉上。
納蘭珠兒完全被顧明俊這氣勢震住了,都忘記拉架了!
顧明俊連着打了十幾下,這才住手,問道:「多少了?大家記數了嗎?」
「得有七千五了吧?」有人回了一句。
顧明俊抬起腳,踢在長發男的小腿骨上:「湊個八千塊!夠不夠?不夠我再賞你幾下?」
打架就靠一股氣勢!
誰的氣勢佔了上風,另一方馬上就秒慫!
顧明俊是打架打過來的,人也高大,這氣勢就擺在這裏!
長發男豈是他的對手?
「顧明俊!」納蘭珠兒拉着他手,「快走!等下警察真來了!」
顧明俊道:「沒事,一沒打死,一沒打殘,這點事,頂多就是街頭鬥毆,打輸了進醫院,打贏了賠點錢!」
納蘭珠兒哭笑不得。
這時,她的同學們也都來了。
剛才顧明俊大發虎威那一幕,他們也都看到了,個個看得目瞪口呆!
蘭蘭悄悄的問納蘭珠兒:「你男朋友,不會是混社會的吧?大哥大?」
「不是啊,他和我們一樣,也是學生,他是華理的。」納蘭珠兒道,「你別胡說!」
「哦!他真的是太帥了!」蘭蘭笑道,「你們要是分手了,記得告訴我一聲,我來接手!」
「……」納蘭珠兒無語了。
「真的,我家那位,要是碰上這事,哪裏敢為了我打架啊?」蘭蘭道,「這樣的男生,太難得了!」
這時,警察來了。
長發男哭着告狀,說顧明俊砸了他的相機,還毆打了他。
警察問顧明俊:「你打了他?為什麼動手?」
「他騷擾我朋友。」顧明俊回答,同時指了指納蘭珠兒。
兩個民警看向納蘭珠兒,立馬眼前一亮。
納蘭珠兒點點頭,同時說道:「是的!他糾纏我,還偷拍我!」
民警立時瞭然於胸,說道:「有話好好說嘛,這動手總是不對的嘛!」
顧明俊道:「是可忍,孰不可忍!誰要是敢欺負我朋友,我哪怕賠上性命,也得豁出去弄他!同志,我也不讓你們為難。我也知道打人是不對的。但我就是管不住我這手。這樣吧,該賠多少錢,我認!」
這就是一個民事糾紛案,雙方都有過錯,當以現場調解為主,不能調解的,再帶回局裏,繼續調解。
顧明俊對辦案這一套流程,熟悉得很,所以才敢動手,而且,他動手是有分寸的,打了人家的臉,但下手又並不重,看不出太明顯的傷痕。
打人就得打臉!
打他臉就夠了!
比弄得他血淋淋的更管用!測試廣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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