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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0章 嫖竊

清風淡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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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見眾人俱都凝神傾聽,凌九霄很是滿意。

    「第二步,姚本忠兩百大壽之日以賀客身份混入。

    血龍宗實力位居金牛武林前十,姚本忠身為地榜第一人,兩百壽誕之日前來祝賀的賓客定然絡繹不絕。

    隨便捏造一個身份就可以混入。

    來者是客,哪有拒之門外之理?

    誰會跟財物過不去?

    況且,姚本忠絕無可能想到會有人雇凶滅殺自已,更不可能想到兇手會在賓客滿座之際動手。

    這一步,最為容易。

    第三步,分頭製造混亂引蛇出洞,伺機刺殺。

    試想,觥籌交錯、面酣耳熱之際,血龍宗突然四面火起,九位目標和眾賓客會有什麼反應?

    身為壽宴主角的姚本忠和一些身份尊崇的來賓,或許不會輕舉妄動,但其他八位高層多半會率隊四處奔忙滅火,現場定然會混亂之極。

    混亂之中,咱們十人兩兩一組,強弱搭配,突然分頭全力出手刺殺目標,成功的概率有多大?

    粗略估計,至少有七成!

    如果五組皆成功,那任務目標就九去其五。

    餘下四人,如有機會那就繼續趁亂斬殺,如無機會那就速速進入大山之中,恢復現在這副面容後再悄然回歸飛龍客棧,待混亂平復後再徐徐圖之。

    各位務必把握一個關鍵:一切以自身安全為前提。

    見勢不對,立即撤退,絕對不能戀戰,更不能逞強。

    這是命令!

    人只要還活着,就有機會完成任務。

    人都死翹翹了還談何任務?

    不成功便成仁?

    愚蠢!」

    ……

    話畢,眾人皆陷入沉思之中——

    『死戰不退』,『不成功便成仁』確實不科學。

    太硬氣、太剛性了!

    那樣,血衣樓的顏面倒是保住了,但出任務的殺手卻很可能丟掉小命。

    『見勢不對,立即撤退,容後徐徐圖之』這個才是良策嘛,至少珍視殺手的生命。

    嗯,這三步一步緊跟一步,一環緊扣一環。

    既考慮到了敵我雙方態勢,還考慮到了賓客可能的反應;既不會把自身處於危險境地,殺敵的概率又極大。

    進可攻,退可逃。

    當真好謀算!

    心思恁地細膩,不愧是我殺神老大!

    難怪老牌一流勢力大光明寺,會給他陰得投子認輸;難怪如日中天的雲義山莊,會被他陰得狗急跳牆。

    傳說中的老陰13,果然名不虛傳!

    直至此時,凌九霄才真正成了牛頭山分舵金牌殺手當之無愧的核心。

    ……

    連素不服人的鈍劍石勝剛,看向凌九霄的眼神也多了幾分佩服之色。

    他之前出任務,幾乎都是拔劍硬剛。

    哪有這麼多彎彎繞繞?

    好幾次都是與目標兩敗俱傷,甚至差點就掛掉。

    執行團隊任務時,負責指揮的狼毫和花娘,由於能力不夠也很難思慮周全,哪有這般面面俱到?

    ……

    眾人正嘆服間,凌九霄再次開口:「此次行動,咱們初步打算只使用兩副面孔:現在這個面孔,僅限於在飛龍鎮和第一步行動時使用;另一副面孔,則在第二步、第三步行動時在血龍宗使用。

    是否需要使用第三副面孔,待走完第三步之後再說。

    現在開始組隊,我和花娘一組,負責擊殺出動的最強目標,鈍劍、狼毫、巨斧、酒鬼各與一名兄弟組隊。」

    ……

    凌九霄的分派,皆大歡喜。

    酒鬼方禮江原本還在擔心在凌九霄到來之後,自已由於排名掉落至第六名,會被當成弱者組隊,沒想到殺神老大如此給面子。

    花娘龍映雪單身三十餘年,如今剛剛找到一點戀愛的感覺,當然不想與心目中如意郎君凌九霄分離。

    凌九霄為何要與花娘組隊?

    難道他也找到了戀愛的感覺?

    人家剛才挽臂而行時,他不是渾身不得勁麼?

    ……

    凌九霄這樣做,有兩層目的——

    其一,為了安撫酒鬼方禮江的情緒。

    藥酒之事,一無所獲的他本就很是失望,如果再將其劃分為弱者一組,怕是會更加失落。

    而情緒波動不穩,乃是執行團隊任務時之大忌。

    不但可能自已丟命,還有可能危及他人。

    凌九霄身為指揮官,當然不允許此種情況出現。

    其二,為了統攬全局。

    他與龍映雪強強聯手,斬殺一位目標人當是不在話下。迅速得手後,他可以統攬全局,視情支援他人。

    把握全局,才是一位合格指揮官應該做的事。

    ……

    凌九霄這番苦心,別人或許不知情,但冰雪聰明的龍映雪、心有玲瓏的狼毫卻是心知肚明。

    兩人對凌九霄的敬仰如滔滔江水,連綿不絕。

    龍映雪的表現尤其嚇人,水汪汪的一雙大眼情意濃濃,媚眼如絲,好像要緊緊纏繞住凌九霄的心田。

    嚇得凌九霄趕緊加快腳步,逃也似的回到飛龍客棧。

    然而,還有更大的問題等着他。

    他與龍映雪『夫婦倆』同住一間客房,一間客房一張床,當如何解決睡覺問題?

    再開一間客房?

    落在有心人眼裏,他們的行為豈非可疑?

    最後的最後,是凌九霄盤坐練功一宿了事。

    直氣得龍映雪銀牙緊咬:這根木頭!哼,既然你拔動了我的心弦,就休想逃過本姑奶奶的手掌心!

    ……

    翌日。

    練功一宿的凌九霄精神飽滿,輾轉反側孤枕難眠的龍映雪卻是呵欠連天。令人不解的是,相鄰客房的巨斧和酒鬼卻都頂着一雙大大的熊貓眼。

    凌九霄掃了兩熊貓一眼,冷笑道:「二位,牆角好聽麼?意志力真強啊,竟然堅持了整整一晚。」

    言畢,眾皆釋然,大笑着緊跟凌九霄而去。

    龍映雪則是向二人比了比雪白的小拳頭,再翻了一個大大的白眼,這才快步跟上。

    只留下兩個大熊貓在風中凌亂。

    ……

    走走停停,眾人一面放開胸懷欣賞大自然賜予的好風景,一面暗中察看有無尾巴相隨。

    事實證明,他們想多了。


    一群吃飽了沒事幹的觀光客而已,誰會跟蹤追察?

    龍映雪確實吸引了大量目光,但一看鈍劍、巨斧、酒鬼等人那強壯的軀體,哪裏還有輕舉妄動?

    只敢遠遠旁觀。

    心下對與玉人五指相扣的凌九霄,既羨慕又嫉妒,恨不得立即取而代之。

    ……

    七拐八轉,眾人來到一風景絕佳處。

    那是一條山澗。

    山澗下孕育着一池清水。

    池水上方丈許處,一汪泉眼無聲流淌,陽光透過樹蔭照射在水面上,形成無數奇形怪狀,以及斑斑駁駁的影子。

    清池的一角,生長着一些荷花。

    無數剛剛冒出的嫩芽上,立着五顏六色的蜻蜓。

    好一副動態與靜態相結合的美景!

    先他們而來的上百觀光客,皆息聲欣賞,好似唯恐驚走了可愛的小蜻蜓。

    ……

    凌九霄內心連連感嘆,忍不住脫口吟出一首詩。

    「泉眼無聲惜細流,樹蔭照水愛晴柔。

    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頭。」

    這首詩乃是宋朝詩人楊萬里所作,名叫《小池》,用在此處極為應景。

    在前世可謂膾炙人口,今生嘛卻是凌九霄原創。

    同行諸人中,其他三大五粗、胸無點墨之人並無什麼特別感覺,只是覺得凌九霄所吟挺押韻,貌似與當前景物很貼切的醬紫。

    但同樣喜歡舞文弄墨的狼毫,以及頗有才情的龍映雪卻是震撼不已——

    這傢伙聽說只是一名孤兒啊?

    竟然有如此才情!

    是誰教他讀書識字的?

    難道是自學成才?

    別說,還真有此可能。

    位列新銳榜、人榜首位之時,他是有史以來最年輕的。如今位居地榜第三,又是年齡最小的。

    這說明了什麼?

    說明的領悟力超級生猛!

    一道通,道道通。他武道上進度如此迅猛,在文采方面進度極快也很正常。

    文韜武略都如此厲害,妖孽啊!

    ……

    龍映雪看向凌九霄的眼睛,更是忽閃忽閃亮晶晶。眼中的柔情蜜意,傻子都瞧得出來。

    喜歡觀賞自然風光者,大都吃過幾瓶墨水。

    滯留此處的上百觀光者,亦如是。

    其他人尚自默默體會《小池》所蘊含的意味,一位相貌清秀,看起來柔柔弱弱的白衣女子卻是輕移蓮步款款走近。龍映雪見狀,與凌九霄相扣的玉手抓得更緊。

    頗有危機感的她,既好似向白衣女子顯示主權,又好像生怕一放手他就會高飛遠走似的。

    白衣女子到得身前丈許處,這才向凌九霄盈盈一福:「這位公子真是好才情!冒昧打攪一下,敢問此詩何名?」

    眼波秋水盈盈,纖腰不堪一握。

    舉止典雅端莊,氣質高貴大氣。

    此女,有些不尋常!

    ……

    但凡嫖竊者,面對睽睽眾目之時大多會心頭髮虛。

    凌九霄雖說皮厚如牆,但面對眾人驚異佩服的眼神,面對絕世美女垂詢,心頭同樣感覺有些不自在。

    好在前世今生都經歷過大場面的他,表現還算淡定,當下雙手抱着還禮:「有感而發,打擾姑娘各位朋友雅興了,此詩就叫《小池》。」

    「《小池》…名字雖極為普通,但倒也符合詩意。」

    白衣女子一面輕言評說,一面跟其他人一樣,立即掏出小本本將此詩記錄在冊。

    她知道,不久的將來,《小池》必定會膾炙人口,風靡大衍文人界,成為驚世之作。

    一次隨意遊歷而已,沒想到竟能親眼見證大作面世。

    這一趟,來得值!

    ……

    「池邊人如玉,九哥世無雙」。

    清醒過來的狼毫,先瞧了白衣女子一眼,又看了凌九霄一眼,最後又瞟了龍映雪一眼,一句發自肺腑的感慨忍不住脫口而出。

    白衣女子眼前一亮:「九哥?公子莫非是橫空出世、名震江湖的凌九霄凌公子?」

    「正是區區在下,略有凶名,姑娘何足掛齒。」

    正在內心感嘆好一對才子佳人的吃瓜者一聽,頓時大驚:他就是凌九霄?如此文采斐然的翩翩佳公子,竟然是殺人無算的絕世殺神凌九霄?毀三觀啊!

    若非凌九霄親口承認,若非親眼所見、親耳所聞,他們絕對不會把吟誦出《小池》這等驚世佳作的大才子,跟年輕一代最猛凶人劃上等號。

    他們在風中凌亂,凌九霄則與白衣女子相談甚歡。

    ……

    見凌九霄東拉西扯許久,卻始終未提白衣女子名字,狼毫方才明白凌九霄根本不認識眼前之人。

    這怎麼能行呢?

    明顯唐突佳人了啊!

    當下忍不住插話道:「沈大小姐莫非是為姚宗主兩百誕辰而來?」

    「不是!小女子只是單純地遊山玩水。」

    說完,粗略打量了狼毫一眼,微顯詫異地問道:「噫,好像從未見過這位兄台,卻為何認得奴家?」

    「沈大小姐在大衍武林有第一才女之稱,當初金州詩會時,我曾有幸在人群中見過你一面。」

    「第一才女什麼的,只是江湖抬愛罷了,奴家可不敢當。尤其是凌公子這樣的大才子當面,更是不敢枉稱才女。」

    說完,白衣女子略顯羞澀地瞟了凌九霄一眼。

    狼毫尚未回答,仍然不知沈大小姐是何方神聖的凌九霄卻忍不住蹦出了一句前世經典歌詞:「只是因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難以忘記你的容顏?」

    ……

    只一句話,說得狼毫面色潮紅,心中暗自嘀咕——

    這傢伙眼神恁地犀利,竟然被他瞧破了心事!

    唉,像沈大小姐這樣的奇女子,豈是我等敢奢望的?也就殺神老大這樣的奇男子,才能配得上。

    可是,凌老大只有一個,若與沈大小姐配對,那花娘怎麼辦?她守身如玉至今,好不容易對殺神動了心,若是凌老大被人搶走…該是何等的殘忍吶!

    不行,肥水不流外人田。

    咱必須要幫花娘一把!

    ……

    只一句話,直說得白衣女子桃紅滿面,欲語還羞,心中暗自啐念不已——

    呸!

    還以為文武雙全的凌九霄是位奇男子呢,沒想到也是一個不正經之人。

    不過,其文采當真風流!

    一句調侃的話,也能被他說得如歌可詩,細品其中意味,當真妙不可言。

    不過話又說回來,人不風流枉少年。

    他到底還是一位未曾婚配的青年男子,正是血氣方剛之時,風流一些也情有可原。

    噫,不是聽說第九當鋪的段姝馨對其青睞有加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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